廈門討債公司提醒你追討債務應該提交哪些證據
債務糾紛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民事糾紛之一,當發(fā)生債權債務糾紛時,我們應該怎么舉證?應提交哪些方面的證據?需要提交的證據包括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、證明買賣關系存在的證據、證明協議履行情況的證據、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等。
一、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
1、當事人為自然人的,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,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;
2、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,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,如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、社團法人登記證等;
3、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(fā)生后曾有變更的,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。
二、證明買賣關系存在的證據
1、《購銷合同》、《供貨協議》;
2、訂(定)貨單;
3、證明口頭協議成立和生效的證據,如證人證言、實際履行憑證。
三、證明協議履行情況的證據
1、交、收貨憑證:交貨單、送貨單、提貨單、收貨單、入庫單、運單;
2、證明尚欠貨款的憑證:結算清單、欠條、還款計劃、還款承諾書,其它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;
3、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證據:信函、證人證言、有關單位的證明、檢驗報告書、客戶投訴、退貨及索償的證據。
四、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
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,有責任提供證據,一般情況下,債務糾紛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:
1、身份證明;
2、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(合同、收據、借據、欠據、協議、信件、電報等);
3、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;
4、利息計算方法、起止時間、依據;
5、擔?;蛘叩盅旱淖C明材料、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;
6、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,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、數量價值,銀行存款開戶行、賬戶;
7、債務人家庭成員情況;
8、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;
9、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提交申請書。以上證據在法院開庭時必須出示原件;
10、因客觀原因對證明與本案有關的證據無法自行收集,可申請法院調查取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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